所谓“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安全,为尽量减少损失而有意的,合理采取的措施而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船舶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次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港口或者在其他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补给,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储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加拿大海运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可列入共同海损。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一,船舶共同海损的金额的确定:。
1,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
2,船舶尚未修理,按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3,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二,中国到加拿大海运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1,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去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运费计算。
2,货物损坏的,在损坏程度尚未达成协议前出售的,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
进口货物经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核准办理转关运输:。
(l)指运地和启运地没有海关机构的。
(2)运载转关运输货物的运输工具和装备,具备密封装置和加封条件的(超高,超长中国到多伦多海运及无法封入运输装置的除外)。
(3)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的企业是经海关核准的运输企业。
(4)不具备以上条件,但有特殊情况,经进出口货物收发人申请,海关核准的,也可办理转关运输。
转关运输货物除特殊情况外,申请人应当是经海关核准,认可的报关单位,并由持有海关发给的报关员证书的人员向海关办理申请手续,转关运输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改装,调换,提取,交付,对海关在运输工具和货物上施加的封志包括经海关认可的商业封志,不得擅自开启或损坏。
递接海运出口加拿大双包清到门服务站点http://dducargo-vancouver.com/。